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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豫扶贫办〔2018〕39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公告公示主体责任,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对《洛宁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宁贫字〔2017〕53号)进行了完善补充。
第二条 基本原则
坚持主动、全面公告公示。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外,对涉及扶贫资金项目有关信息内容,应当主动予以公开,促进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范、落实落地,提高带贫减贫效果。
坚持分级、分类公告公示。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各级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通过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的形式,按照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实施的层级分别公开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坚持真实、及时公告公示。以便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为导向,注重社会和群众关切,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及时公告公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提升社会和群众参与度。
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是指管理使用扶贫资金的各级财政部门、扶贫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包括政府网站、单位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政务公示栏(包括乡镇政务、村级政务)和公告牌等形式,公布扶贫资金和项目有关信息内容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的工作管理措施。
第三条 扶贫资金是指《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适用范围内的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政策性收益、融资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扶贫项目是指使用上述资金安排的项目。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均应按规定实行公告公示(涉密信息除外)。
第四条 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应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整体信息公开工作范畴,统一管理。使用管理扶贫资金的各相关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便民、及时的原则组织开展公告公示工作。
第五条 项目实施乡(镇)、行政村和其他项目实施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在上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本区域、本单位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的管理制度,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日常工作。
第二章 公告公示的内容
第六条 公告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对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应包括资金来源、资金规模、资金用途、使用单位、分配原则、分配结果等。
(二)精准扶贫贷款安排使用情况。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予以公告。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要在实施前公示,实施后公告。
(三)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使用情况。使用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实施的项目,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机制和绩效目标。
(四)脱贫攻坚规划。经省、市、县各级政府批准实施的本地区脱贫攻坚规划,予以公告。
(五)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项目,按照《关于规划2019-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的意见》(豫扶贫办〔2018〕156号),实行村、乡、县三级公示。村级公示申报项目公告公示,乡级公示实施方案。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脱贫攻坚项目库,予以公告。
(六)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告;乡镇、村级在接到上级下达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
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
(七)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年度终了,县、乡、村级三级要分别对本级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施情况等。
(八)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管理单位或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施情况。
(九)受理方式和办理结果。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者电子邮箱。监督电话包括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和12317监督举报电话。举报受理办理结果要公开。
第七条 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类的形式进行公告公示。
(一)县级公告公示工作,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财政部门对扶贫资金来源、规模、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告公示,由业务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安排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预算、建设期限、施工单位及责任人等情况进行公告公示。
(二)乡(镇)的公告公示工作,由实施乡(镇)在项目所在乡(镇)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范围要覆盖项目受益范围,到户项目要公告公示受益农户名单,公示公告要留存照片资料并装订成册。
(三)各行政村的公告公示工作,由实施的行政村在项目所在行政村内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范围要覆盖项目受益范围,到户项目要公告公示受益农户名单,公示公告要留存照片资料并装入村档。
(四)项目实施单位公告公示工作,应在扶贫项目开工建设后设立公示牌,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地点、实施期限、资金构成及规模、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情况、预期目标、受益贫困户、监督方式等,公示公告要留存照片资料并装订成册。
第三章 公示公告方式
第八条 公告公示应通过新闻媒体(包括政府网站、单位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政务公示栏(包括乡镇政务、村级政务)和公告牌等便于公众及时知晓的方式公开。县级应通过本地政府网站或主要媒体及时公开;乡(镇)、行政村应为群众或者其他组织获取资金项目信息提供便利,重点利用政府网站、乡镇服务大厅、村组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的同时要将联系人、监督电话、通讯地址一并公布,各级公告公示应当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第九条 设立公告牌、公示栏、公示墙等标志,应符合经济适用、清晰规范的要求,尽可能利用现有建筑物,坚决杜绝形象工程,严禁建设豪华公示牌(栏)和标志性建筑物。
第十条 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期限不少于10天。
第十一条 项目经批准确定后,公告公示单位应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公示。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告公示内容提出质疑的,公告公示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未做出答复或询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询问人可在答复期满后15天内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上一级主管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反映事项严肃对待,认真进行核实处理,并将核实处理结果告知询问人。
第十二条 公告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内容,对公告公示内容不全、不实、不规范的视情况扣分,性质严重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洛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洛宁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各乡(镇)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2017年12月1日印发的《洛宁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宁贫办〔2017〕5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2.**县(主管部门)项目安排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3.**乡**批整合资金项目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4.**乡**村**项目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5.**县主管部门(乡或行政村)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参考格式(未完善)
6. ***乡***村***拟申报项目公示
附件1
**县级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参考格式
2018年*月,上级下达**县相关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专项扶贫)*万元,按照《**县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
2.省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万元
3.市级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万元
......
4.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县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
二是**,
三是**。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县2018年第*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专项扶贫)分配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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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xxxxxxxx
联系人:***
年 月 日
附件2
**县(主管部门)项目安排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18年第*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分配到县扶贫办资金规模*万元,涉及*个项目,分别是**项目*万元,**项目*万元,**项目*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
1.实施地点
2.建设内容
3.投资预算(其中:财政资金*万元,自筹资金*万元,**资金*万元)
4.建设期限
5.预期目标
6.招标情况: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于*年*月*日采取**方式,确定**单位为中标单位。
7.施工单位及责任人
二、**项目
......
三、**项目
......
监督电话:xxxxxxxx 联系人:***
年 月 日
附件3
**乡2018年第*批整合资金项目情况
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8年第*批统筹整合资金分配到**乡(镇)整合资金规模*万元,涉及*个,分别是*乡*村科技扶贫*种植项目*万元,*村*项目*万元,*村*项目*万元。现将项目具体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一、*乡*村科技扶贫*种植项目
1、实施地点:*乡*村。
2、建设内容:引进花椒种苗*万棵,每亩种植*棵,共计*亩。开展技术培训*人次。带动模式为:合作社+基地+农户;
3、投资预算:财政统筹扶贫资金*万元。
4、建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5、招标情况: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于*年*月*日采取**方式,确定**单位为中标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低于50万元工程项目采取自行采购。按照《关于印发洛宁县加快扶贫资金拨付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脱贫〔2017〕33号规定填写)
6、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7、施工单位及责任人:xxx种植合作社 王某某
8、项目绩效:带动*户农户年增收1万元。
二、*村村内道路项目
1、实施地点:*乡*村xx组至xx组。
2、建设内容:新建水泥硬化道路长*公里,宽3.5米,厚0.18米。
3、投资预算:财政统筹扶贫资金*万元。
4、建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5、招标情况: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于*年*月*日采取**方式,确定**单位为中标单位。
6、责任单位:洛宁县交通局
7、施工单位及责任人:xxx种植合作社 王某某
8、项目绩效:带动*户农户年增收*万元。
三、*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
1、实施地点:*乡*村。
2、建设内容:保洁工具*套,垃圾清运车*套,垃圾填埋点*个。
3、投资预算:财政统筹扶贫资金*万元。
4、建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5、招标情况: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垃圾箱和勾臂车由县农工办采购。
6、主管部门:洛宁县农工办
7、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洛宁县农工办 ***
8、项目绩效:带动*户农户年增收*万元。
县扶贫办监督电话: 66231947
乡镇政府监督电话: xxxxxx
年 月 日
附件4
*乡*村产业发展肉牛养殖项目情况
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洛宁县*乡(镇)*村产业发展养牛项目是洛宁县2017年第*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洛宁县*乡(镇)*村产业发展养牛项目
2.投资规模及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财政扶持*万元
3.项目地点:洛宁县*乡(镇)*村(乡镇组织实施要在所有实施项目村张贴公示)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筛选*户有肉牛养殖能力的贫困户实施这个项目,计划养殖肉牛*头。
5.项目建设期限:2018年*月*日
6.项目预期目标:项目完成可实现纯利润*万元,户均增收8000元,人均增收1429元,并可通过项目建设,增加农民收入,还可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养殖业,带动相关产业同步发展。
7.主管部门及责任人:洛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白东超
8.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洛宁县*乡(镇)*村委会 xxx(村委主任或支部书记)
9.受益农户名单:史**、刘**、柴**、王**、柴**、李**、雷**、韦**、......(与项目建设具体内容的人数相符)
县扶贫办监督电话:66231947
乡镇政府监督电话: xxxxxx
年 月 日
附件5
**县 (主管部门、乡镇或行政村)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
参考格式
2018年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县中由我乡(镇)具体负责实施的项目共有XX个、XX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XX个、XX万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XX个、XX万元;产业扶贫项目XX个、XX万元;其他类项目XX个、XX万元。截止12月,所有项目均已验收完工,现将项目完成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 基础设施项目
(一) XX乡镇XX村XX道路项目:
1、建设地点:XX村至XX村
2、建设起止时间:2018年XX月—2018年XX月
3、实际拨付金额:XX万元
4、绩效目标:修建X米宽XX(路面材质)路XX公里, 为XX村、XX村共XX户XX人贫困户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提供基础条件。一是便于XX 村、XX村群众种植香菇、沙梨(养殖牛、羊、猪)运输销售;二是改善XX名贫困户子女上学条件;三是为长期慢性病贫困户就医提供便利;四是方便XX户贫困户外出务工;五是便于开放当地XX旅游资源;
5、减贫机制:(请根据实施项目自行完善)
(二) XX乡镇XX村安全饮水项目:
1、建设地点:XX村
2、建设起止时间:2018年XX月—2018年XX月
3、实际拨付金额:XX万元
4、绩效目标:新建深度XX米机井X眼;供水站X处配套XX型潜水泵X台;XX型供水器X座;管理房X间(XX平方米)铺设管网XX米;安装入户设备XX套。项目建成后为XX户XX人解决安全饮水问题。
5、减贫机制:(请根据实施项目自行完善)
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一)XX乡镇XX村标准化卫生室
1、建设地点:XX村
2、建设起止时间:2018年XX月—2018年XX月
3、实际拨付金额:XX万元
4、绩效目标:寄托村公共服务中心改扩建XX平方米卫生室,购置办公用品:桌子X个、椅子X个、脑X台、打印机X台…;医疗设备:血压仪X个、听诊器X个…;制作标牌、门头等。建成后为全村群众XX户XX人提供医疗服务。
5、减贫机制:(请根据实施项目自行完善)
(二)XX乡镇XX文化活动广场
1、建设地点:XX村
2、建设起止时间:2018年XX月—2018年XX月
3、实际拨付金额:XX万元
4、绩效目标:在村XX处新建(修缮)文化活动广场XX平方米,设置宣传栏X个、广播器材X套、文化器材X套、健身器材X套(含乒乓球台X个、篮球架X个),建成后为全村群众XX户XX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场地,每年可组织文艺演出、电影放送XX次,组织比赛XX次。
5、减贫机制:(请根据实施项目自行完善)
三、产业扶贫项目
(一)XX乡镇(XX村)产业扶贫XX项目:
1、建设地点:XX乡(镇)XX村、XX村、XX村…
2、建设起止时间:2018年XX月—2018年XX月
3、实际拨付金额:XX万元
4、绩效目标:组织XX户贫困户通过购买农机具、牛羊等牲畜、安装屋顶光伏等方式增收,其中:XX户贫困户购买三轮车共XX辆、XX户贫困户买牛共XX头、XX户贫困户安装屋顶光伏总规模XX千瓦时。通过发展以上产业项目,确保贫困户年平均增收达到XX万元以上,带贫年限不少于XX年,有效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
5、减贫机制:(请根据实施项目自行完善)
县扶贫办监督电话:66231947 监督电话: xxxxxx
年 月 日
附件6
***乡***村***拟申报项目公示
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建设2019至2020年项目库指南的通知(宁脱贫〔2018〕),经村两委/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讨论确定了2019至2020年申报项目。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xxxx项目
1.项目名称:
2.投资规模及来源:
3.项目地点: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5.项目建设期限:
6.项目预期目标:
7.主管部门及责任人:
8.施工单位及责任人:
9.受益农户名单:(通组道路要填写受益户名单)
二、xxx项目
1.项目名称:
2.投资规模及来源:
3.项目地点: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5.项目建设期限:
6.项目预期目标:
7.主管部门及责任人:
监督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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