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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公安局关于洛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时间:2018-06-01 17:17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公安局委托,就洛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采购项目;HNWXLY(2018)004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7】0622-01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洛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含高清审讯系统,办案区家具,标识标牌,执法办案区、涉案财物管理区装饰装修工程。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8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8年5月30日;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评标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王晋耀、武长春、师龙辉、潘念龙、李淇伟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洛阳上升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西小屯东涧沟村洛阳升龙广场E区第3幢1-1103

八、中标金额: 3679457.73元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41794.00元整,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依据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

十、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中国·洛宁》,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2018年5月31日

十二、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三、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四、联系方式

名称:洛宁县公安局

地址:洛宁县公安路85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379-63130598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707室

联系人:孙先生、李女士      

电  话:0379-65156707/80866707

邮  箱:hnwx812@163.com

监督单位:洛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9-66231378

十五、附:洛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