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上戈镇池洼、刘坟、庙洼、里峪、纸房、庄子坪等六个村饮提水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8-03-13 18:00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标条件
洛宁县上戈镇池洼、刘坟、庙洼、里峪、纸房、庄子坪等六个村饮提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上戈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上戈镇池洼、刘坟、庙洼、里峪、纸房、庄子坪等六个村饮提水工程
2.2、招标编号:DZ(2018)0012
2.3、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管道工程、混凝土路恢复工程、蓄水池、闸阀室、标志牌、水质化验及试运行费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4、建设地点:洛宁县境内
2.5、预算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337万元,其中一标段:约45万元;二标段:约57万元;三标段:约59万元;四标段:约54万元;五标段:约49万元;六标段:约73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
一标段:洛宁县上戈镇池洼村饮提水工程 二标段:洛宁县上戈镇刘坟村饮提水工程
三标段:洛宁县上戈镇庙洼村饮提水工程 四标段:洛宁县上戈镇里峪村饮提水工程
五标段:洛宁县上戈镇纸房村饮提水工程 六标段:洛宁县上戈镇庄子坪村饮提水工程
2.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11付款方式:分三年付清,第一年付款40%,第二年付款30%,第三年付款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证)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投标人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时一致);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则自成立之日算起);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3.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至少一个类似水利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8、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9、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上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是2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无条件按照标段序号采取“取前舍后”的原则选择中标标段。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 3 月 13 日-2018年 3 月 19 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周末、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标段,图纸按成本收取,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以来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职称证书、无在建证明、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以来社保证明)、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以来社保证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以来社保证明)、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企业业绩、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不予接受。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4 月 9 日 09 时 30 分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上戈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3783105699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323省道西200米
代理公司: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9-61123997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科大德园西区
行政监督电话:0379-62315191
行政监督单位:洛宁县水利局
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3 月 13 日
洛宁县上戈镇池洼、刘坟、庙洼、里峪、纸房、庄子坪等六个村饮提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上戈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上戈镇池洼、刘坟、庙洼、里峪、纸房、庄子坪等六个村饮提水工程
2.2、招标编号:DZ(2018)0012
2.3、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管道工程、混凝土路恢复工程、蓄水池、闸阀室、标志牌、水质化验及试运行费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4、建设地点:洛宁县境内
2.5、预算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337万元,其中一标段:约45万元;二标段:约57万元;三标段:约59万元;四标段:约54万元;五标段:约49万元;六标段:约73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
一标段:洛宁县上戈镇池洼村饮提水工程 二标段:洛宁县上戈镇刘坟村饮提水工程
三标段:洛宁县上戈镇庙洼村饮提水工程 四标段:洛宁县上戈镇里峪村饮提水工程
五标段:洛宁县上戈镇纸房村饮提水工程 六标段:洛宁县上戈镇庄子坪村饮提水工程
2.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11付款方式:分三年付清,第一年付款40%,第二年付款30%,第三年付款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证)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投标人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时一致);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则自成立之日算起);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3.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至少一个类似水利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8、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9、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上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是2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无条件按照标段序号采取“取前舍后”的原则选择中标标段。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 3 月 13 日-2018年 3 月 19 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周末、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标段,图纸按成本收取,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以来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职称证书、无在建证明、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以来社保证明)、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以来社保证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以来社保证明)、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企业业绩、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不予接受。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4 月 9 日 09 时 30 分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上戈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3783105699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323省道西200米
代理公司: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9-61123997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科大德园西区
行政监督电话:0379-62315191
行政监督单位:洛宁县水利局
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