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批前公示
为了更好地谋划洛宁的长远发展,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生态低碳”的规划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山、水、林、田为自然生态基底,合理确定发展定位和目标,统筹城乡一体发展,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山水田园,秀美洛宁”的发展目标。现将《洛宁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予以公示,征求市民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此次活动,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来信请寄至:洛宁县城乡规划局;邮政编码:471700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lnxghb@126.com
(三)联系电话:0379-66263575
2018年2月7日
洛宁县城乡总体规划批前公示内容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要求,城乡规划上报审批前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编制的依据、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和主要图纸等。上报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本次城乡总体规划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实施)
(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年12月1日实施)
(4)《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11月建设部第112号令发布实施)
(5)《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年11月建设部第119号令发布实施)
(6)《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年11月建设部第144号令发布实施)
(7)《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年11月建设部第145号令发布实施)
2.相关政策文件、技术规定及相关规划要求。
二、规划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河南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千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生态低碳”的规划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山、水、林、田为自然生态基底,合理确定发展定位和目标,统筹城乡一体发展,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山水田园,秀美洛宁”的发展目标。
三、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的“衣食住行、安居乐业和生老病死”,建设让人民满意的县城。
2.坚持区域协调,加强洛宁县与区域在城镇空间、产业体系、重大设施、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协调,形成地区间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良好发展格局。
3.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边界和城镇空间增长边界,以底线思维保护好洛宁县的“绿水青山”,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4.坚持城乡统筹,统筹协调各类城乡资源,合理布局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延伸县城服务功能,打通“最后一公里”,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
5.坚持历史传承,洛宁县历史悠久,河洛文化璀璨。通过“紫线”控制规划、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划定,以及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留住洛宁县的“根脉”,将河洛文明继续传承下去。
6.坚持彰显特色,保持洛宁县“两山夹一河”的自然特征,协调好县城与山、水、林、田的关系,以总体城市设计为指导,塑造山水融城、文化润城的独特城市魅力,建设山、水、林、田、城相和谐、富有活力和特色的宜居宜业的山水田园城。
四、城乡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7-2035年。
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5年。
(2)规划层次和范围
1.县域范围:洛宁县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为2306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城关镇、王范回族镇、城郊乡的全部行政辖区,小界乡、赵村镇、陈吴乡、涧口乡的部分行政辖区,北至小界乡塬地,南至郑卢高速公路,西至西王村,东至洛宁县界,总面积约147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范围:北至凤翼山下,南至原宜故路,西至西环路,东至东外环路,总面积约45.23 平方公里(含水域),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6.22平方公里。
(3)总体定位
规划洛宁县的总体定位为:“山水田园,秀美洛宁”。
(4)城市性质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豫西绿色产业基地、洛书文化旅游名城。
(5)城市职能
豫西地区特色鲜明的山水园林城市、豫西健康养生基地、中西部地区绿色加工产业基地、全国知名的洛书文化旅游目的地。
(6)发展规模
1.县域总人口
至2020年县域总人口为52万人,至2035年县域总人口为58万人。
2、城镇化水平
至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45%,年均增长2.5个百分点;至2035年,城镇化水平为65%,年均增长1.3个百分点。
3、城市人口
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18万人;2035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24万人。
4、城市用地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为19.86平方公里,人均规划建设用地为110.32平方米。
到2035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为26.22平方公里,人均规划建设用地为109.25平方米。
(7)城市发展方向
城市主要向东、向南发展。近期主要完善洛河以北地区,适当建设洛河以南地区。远期城市主要跨越洛河河向南发展,适当建设洛河以东地区。
(8)城市空间增长边界
根据城市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安排,确定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的增长边界为:北至凤翼山及三洋铁路,南至原宜故路;西至西环路,东至东外环路,面积45.23平方公里(含水域)。
(9)绿地与广场用地
至2035年,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288.4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人均用地指标为12.02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233.96公顷,人均用地指标为9.75平方米。
1.城市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2.交通道路防护绿地
郑卢高速、渑池-洛宁-栾川高速两侧控制50宽的防护绿地,沿北环路、西环路、宜故路和东外环路两侧各20米防护绿带,沿新宁大道两侧各控制5.5米的防护绿地。
3.高压走廊等设施安全防护绿地
规划沿高压走廊控制20米的高压走廊防护绿地。
(10)滨河绿地
洛河两侧各控制50-200米宽范围,洛济渠、礁山河、延寿河、寺沟河、东关窑河、北寨河、金门涧、南寺沟河、南延寿河等河流两侧各3-15米范围设置滨河绿地。
(11)附属绿地
1.居住区绿地:绿地率不得低于25%,按居住区级—小区级—组团级三级配置。
2.道路绿地: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等相关要求设置道路绿地,并选择若干重要道路栽植特色树种。
3.其它附属绿地:工业企业、仓储等绿地率不大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得大于30%,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旅游设施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40%。
五、 主要图纸
1、洛宁县城乡空间结构图 2、洛宁县城镇职能结构图
3、洛宁县城乡综合交通规划图 4、洛宁县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5、洛宁县生态空间结构图 6、洛宁县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
7、洛宁县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图 8、洛宁县中心城区交通规划图
9、洛宁县中心城区水系规划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