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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金叶”扶贫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将我县“金叶”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发挥烟叶产业优势,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惠民政策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抓烤烟、保增收、促脱贫”的工作要求,把提升烤烟质量和增加烟农收入摆在烤烟工作的首要位置,以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为统领,创新工作办法,积极推进烤烟生产转型升级,促进烟农收入稳步增长,努力保持烤烟产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
二、项目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及目标
2018年689户贫困户种植烟叶12574亩。
2、补贴标准
根据《洛宁县“金叶扶贫”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脱贫[2017]47号)有烟叶种植合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种植烟叶面积在10亩以下按实际种植面积,户均10亩以上按人均不超4亩。每亩补贴600元 ,烟叶保险每亩补贴4.5元。
3、项目实施计划
2018年3月1日-2018年9月30日完成烟叶种植补贴发放。补贴资金754.44万元 .烟叶保险5.66万元
4、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烟叶移栽结束后,由各乡镇、烟站、村两委共同组织人员对贫困户烟叶种植情况进行实地核实,核实结束后以村为单位进行面积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各乡(镇)将贫困户种烟情况进行汇总造册,并于6月20日前报县烟办。
第二阶段:6月20日后由县烟办牵头,县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烟草公司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在乡(镇)政府、村两委配合下,对种植面积进行抽查验收。
5、项目绩效
烟叶种植是当年种植当年见效的产业,正常年景平均每亩收入3000元,烟叶一项带动869户贫困户收入2600万元。
三、项目申报
按照项目申报程序,由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责任组长组织群众进行申报并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研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各乡(镇)人民政府,经乡(镇)研究公示后报县烟办。项目完工由县烟办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抽查验收,验收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请资金补贴计划。每级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资金拨付
项目完工验收结束后,由县烟办、财政局按照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程序,直接拨付到贫困户“一卡通”账户。
洛宁县烟叶生产办公室
201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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