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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的通报

时间:2017-02-10 19:13 来源:洛宁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县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洛宁县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政办〔2016〕65号)及《洛宁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宁依法行政领办〔2016〕9号)要求,县政府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考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对象为18个乡镇政府及38个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二、考评结果

  (一)县直部门

  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4个):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

  被评为良好等次的单位(32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森林公安局、县环保局、县质监局、县文广新局、县林业局、县地税局、县规划局、县畜牧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安监局、县水利局、县科技局、县烟草局、县卫计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商工委、县发改委、县人防办、县司法局、县档案局、县统计局、县安监局、县农机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粮食局。

  被评为一般等次的单位(2个):县盐业局、县市政局。

  (二)乡镇政府

  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2个):底张乡人民政府、故县镇人民政府。

  被评为良好等次的单位(15个):城关镇人民政府、上戈镇人民政府、马店镇人民政府、长水镇人民政府、小界乡人民政府、罗岭乡人民政府、河底镇人民政府、赵村乡人民政府、回族镇人民政府、下峪镇人民政府、东宋镇人民政府、城郊乡人民政府、西山底乡人民政府、兴华乡人民政府、涧口乡人民政府;

  被评为一般等次的单位(1个):陈吴乡人民政府

  三、考评情况分析和工作要求

  从全县依法行政考评情况综合分析,我县大部分被考评对象在工作中基本能做到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但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部分被考评对象不重视考评工作,没有认真准备台账,欠缺有关考评材料,存在制度建设不规范、决策程序不规范、行政执法不规范、信息公开不规范、落实监督不力、法制机构建设薄弱等问题。有的行政执法部门虽有文件盒分装台账,但盒内文件、资料很少,有的是空盒,有的盒内只有一张复印件;有的县政府部门随意放一些文件、资料充当所谓台账,且张冠李戴、杂乱无章。上述问题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许还有较大差距。

  被考评对象要针对依法行政考评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发文管理,落实决策程序,完善执法检查,做好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