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回族镇王东小学运动场塑胶场地 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洛宁县审计局对洛宁县回族镇王东小学运动场塑胶场地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洛宁县回族镇王东小学运动场塑胶场地工程,位于洛宁县回族镇辖区内。工程项目由洛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洛财预[2015]100号)批复,该项目(含器材购置)概算总投资50万元。主体工程预算价392,360.63元,洛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招标控制价为328,910.71元,主要建设内容:透气塑胶跑道950m2,人工草皮1,867.40m2。
该工程项目由洛宁县回族镇王东小学组织实施(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洛阳祥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委托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事项,洛阳市宇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中标价328,023.52元。
甲乙双方于2015年8月6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价328,023.52元。合同工期为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29日,合同工期25日历天数。工程合同采用固定价格。2015年8月29日经建设单位组织有关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
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金额328,023.52元(合同价结算)。
二、审计结果
洛宁县回族镇王东小学运动场塑胶场地工程报审结算金额328,023.52元,审计认定工程结算金额326,093.12元,审减结算金额1,930.4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洛宁县财政局已按照审计报告认定数拨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