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兴华镇杨峪河村通组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洛宁县兴华镇杨峪河村通组道路工程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竞谈条件,现就该项目面向国内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加并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兴华镇杨峪河村通组道路工程
2.2、招标编号:宁财采【2017】11-2-1号
项目编号:MDZBLY-1706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投资:约63万元
2.5、建设地点:洛宁县兴华镇
2.6、工程内容:洛宁县兴华镇杨峪河村通组道路工程旧路面开挖、回填、路面基层、混凝土路面;
2.7、招标范围:本工程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1、质保期:2年
2.12、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否)
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2)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交通、道路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4)响应人2014年10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个1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以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附网页版成交公告截图和官方查询网址);
(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须包括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6)相应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竞谈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7)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名应法人亲自签注,不接受代签或其他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8)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9)在本项目投标截至时间,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响应人自动放弃本项目成交候选资格:a: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成交候选人尚未公示的,b: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成交人尚且未签订合同的。
(10)本省企业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的查询结果,外省企业需另行提供进省备案资料的查询结果。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企业缴纳税收证明(近6个月以来企业缴纳的任意二个月的完税凭证);项目经理、委托人、技术负责人个人提供在本单位近6个连续缴纳的可查询或可核实的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并提供可重复查询的方式(网址、用户名、密码);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业绩;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务报表;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本省企业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的查询结果,外省企业需另行提供进省备案资料的查询结果。
(注: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加盖原件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胶装完整、编排封皮和目录)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响应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及招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的时间:2017年11月 10日~ 2017年11月14日每天9:00~11:30、14:30~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
3、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套,图纸按成本价收取,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 年 11月17日上午09:30;
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 室
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 《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代涛
电 话:0379-66111888
地 址: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9892919 61299304-转808
地 址:洛阳市古城路中和花园2-1-1403
行政监督: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0379-66231202
河南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 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