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今日洛宁 > 公示公告

洛宁县东宋镇初级中学实验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7-08-10 17:23 来源:本站

招标编号:DCZX-HN-2017-666

 1.招标条件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教育局的委托,就洛宁县东宋镇初级中学实验楼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洛宁县东宋镇初级中学实验楼项目

2.2招标编号:DCZX-HN-2017-666

    政府采购审批编号:宁财采【2017】06-2号

2.2 建设地点:洛宁县东宋镇初级中学

2.3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约158.5946万元

2.4 建设内容:实验楼,框架四层,建筑面积1088.96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2016年6月1日以来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提供查询网址)若因人社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人社部出具相关证明及社保部门核实电话;

3.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须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5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10日至2017年 8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劳动合同、2016年6月1日以来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等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通过的单位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图纸按成本费收取,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宁县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95日上午1000分,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人:洛宁县教育局

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265200

联系地址: 洛宁县兴宁中路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236151426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五洲大厦14楼1405室

邮箱:dcgsln@163.com

行政监督电话:0379-66231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