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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村级公共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7-06-20 18:12 来源:本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洛宁县村级公共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DHLY-2017- 070  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1、招标编号DHLY-2017- 070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

 

 

序号

设  备

单 位

数 量

1

带WIFI功能的VNP加密设备       

70

2

信息发布盒          

70

3

大屏显示器  (60寸安卓智能工业电视)          

70

4

防雷防浪涌插座       

70

5

电源定时器          

70

6

电视机摇臂型挂架     

70

7

6U标准网络机柜   

70

8

辅材辅料             

70

9

人工及安装调试及服务

70

10

网络使用费           

70

合计

 

 

备注

本年度共采购的设备有70套,主要安装在70个贫困村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控制价135.45万元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所采购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合格及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3、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持有所投主要设备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3.4投标人应有完成本项目的经营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5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具有20166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社保(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证明材料);

3.6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费500/份,售后不退。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6 20 日至20176 26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 7 12  日上午1000

8、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9、招标单位: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洛宁县兴宁中路136号县政府一楼东侧

联系人及电话:田先生  0379-66235991

  招标代理公司: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6

联系人及电话:史女士  15237910980 18338877611 

10、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7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11、本次招标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2017  6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