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城郊乡财政所综合办公楼工程招标公告
洛宁县城郊乡财政所综合办公楼工程已由洛宁县财政局进行了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名称及编号
1.1工程名称:洛宁县城郊乡财政所综合办公楼工程
1.2招标编号:DHLY—2017—035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设计建筑面积1586.7㎡;结构形式砖混结构,共三层(局部四层);包含土建、给排水、电气、暖通。
2.2预算金额约:151万元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6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社保以网页下载形式为准)
4.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近1年的社保证明和本公告第3.1项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费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4月19日上午9:30时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洛阳市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2、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否则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625999696
地 址:洛宁县城郊乡
邮政编码:471700
代 理 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6室
邮 编:471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15824913223
电子邮箱:dahualy37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