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妇幼保健院综合病房楼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洛宁县妇幼保健院综合病房楼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宁县妇幼保健院,现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妇幼保健院综合病房楼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宁财采【2016】1205-1
3、建设规模:综合病房楼1栋,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800㎡,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13200㎡,地下建筑面积约4600㎡。
4、工程地点:洛宁县境内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6、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自筹(约2800万元)
7、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变更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前,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含)及以上职称并注册两年以上。
2.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并注册两年以上。
2.5、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派技术负责人、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10月以来连续一年本单位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及缴费明细;
2.6、须提供本单位五个关键岗位人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的劳务合同及2015年10 月以来连续一年本单位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及缴费明细;
2.7、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房建施工业绩1000万以上2份,自合同签订日期算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资料、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2.8、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
2.9、外省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
2.10、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不予接受。
2.1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最终有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报名。
3.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按成本价收取。
四、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4.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外省企业进豫需要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并提供以上证照复印件及“一体化”网站查询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4.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和无在建承诺书及中级(含)以上职称;
4.3、拟派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4.4、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提供2015年10月以来连续一年本单位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及缴费明细,并提供网页链接,现场查询;
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6、五个本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及2015年10月以来连续一年本单位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及缴费明细,并提供网页链接,现场查询;
4.7、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2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房建施工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资料、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4.8、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
4.9、提供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页并加盖公章。
4.10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以上(除4.1)所有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建造师继续教育证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最终审核,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投标单位若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依据招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列入不良记录。其它有关说明请咨询现场报名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 12月26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洛宁》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9-66231948
招标代理: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538265087 0379-60155511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