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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时间:2016-11-16 23:41 来源:本站

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财政局委托,就洛宁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洛宁县财政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三、采购内容:洛宁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为5.0051亿元。该项目由洛宁县人民政府授权洛宁县财政局作为洛宁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代表政府实施此次采购行为,与承接主体签署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由承接主体向政策性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统一办理借款事宜。

四、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洛宁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洛宁县兴宁中路47号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在符合国家金融监管政策的条件下融入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达到不增加政府性债务的目的,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融资模式进行建设。洛宁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职责是代表洛宁县人民政府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行融资、投资,有完善的内控制度、严格的资金管理使用程序。综上所述,洛宁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唯一供应商。

六、公示期限:从2016年11月16日起至2016年11月22日止(节假日除外)。

任何潜在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洛宁县财政局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兴宁中路47号

联系人:王鹏飞

联系电话:1893798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