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第一实验小学关于洛宁县第一实验小学计算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第一实验小学的委托,就洛宁县第一实验小学计算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将询价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洛宁县第一实验小学计算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HXZB20160853。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预算金额:约23万元。
2.3 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保期:1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 采购范围: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学生机 |
台 |
36 |
2 |
教学软件 |
套 |
1 |
3 |
空调 |
部 |
2 |
4 |
学生桌椅 |
套 |
36 |
教学设备采购一批(详见询价通知书)。
3. 响应人资质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内容。
3.3 若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主要设备:学生机、教学软件、空调、学生桌椅)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函;若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同上)的售后服务函。
3.4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5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询价通知书。
4. 报名及询价通知书的领取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6年08月15日至2016年08月1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大厅。
4.3 响应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4.3)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询价通知书发售信息
5.1 询价通知书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询价通知书出售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大厅。
5.3 询价通知书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询价通知书售价:500元/份。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08月26日上午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地 址:凤翼路中段
联系人:杨校长
联系电话:1583852053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6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379-69991788
邮 箱:hnhxlys@163.com
2016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