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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第三水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15-10-16 08:00 来源:本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第三水厂工程己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洛宁县禹魂自来水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第三水厂工程设计;
    2.2招标编号:HNCA2015-ZB10-088;
    2.2建设地点:洛宁县洛宁县南部工业片区西北部;
    2.3工程概况:洛宁县第三水厂工程建设规模为3.0万m3/d;处理工艺:经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本工程采用“管式静态混合器+翼片隔板絮凝池+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消毒”的常规净水工艺,并预留深度处理工艺用地。排泥水采用“重力浓缩+机械脱水+填埋处置”的处理处置工艺;
    2.4.设计周期: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洛宁县第三水厂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具有类似设计项目(给水工程)业绩;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5年内没有被省级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业主驱逐的不良记录;
    3.4拟承担该项目设计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5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进行报名。
    4.2报名时请按上述“3、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携带以下相关证明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类似业绩合同、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或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证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备注:以上证件及资料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0日上午 10时 00 分,地点为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禹魂自来水公司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379-66262669,0379-66231131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13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