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保中心全面完成今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任务
时间:2013-12-17 18:55
来源:本站
县社保中心创新宣传形式,多方配合联动,强化督查考核,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让党的优惠政策普惠民生。截至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4.11万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数的102.5%,连续7年完成上级下达的参保任务。
一是创新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参保意识。通过电视播放居民参保温馨提示流动字幕;借助手机平台群发参保短信,通过易典通、宣传栏、张贴参保通告等多渠道宣传居民医保政策。设立政策咨询台,如参保人员有疑问,现场进行解答。同时,充分发挥各乡镇、学校广泛宣传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典型案例、受益人群,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居民医保这项民生工程是惠民政策,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
二是多方配合联动,助推参保进度。积极与县各乡(镇)、教育局、民政局、残联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推动居民医保工作顺利进行。与民政、残联配合由其提供重残和低保人员人数情况,让这部分特殊群体直接列入参保范围。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在召开全县新学期中小学校长会议时将医保工作列入会议议程,要求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三是简化办事流程,经办落实到位。各乡镇设立专门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并且落实责任到人,简化经办流程,方便群众参保。要求各参保学校配备居民医保专职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一名,具体负责该校学生的参保工作。同时我中心在工作人员少的情况下,坚持早上班、晚下班,挤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方便各乡镇、学校办理参保。全面优化服务流程,着力提高居民医保经办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各乡(镇)、教育局、民政局与县政府签定目责任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分工包片责任到人,明确完成目标的时间,并将参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县政府督查室、县社保中心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学校扩面进度及参保缴费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全力推动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创新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参保意识。通过电视播放居民参保温馨提示流动字幕;借助手机平台群发参保短信,通过易典通、宣传栏、张贴参保通告等多渠道宣传居民医保政策。设立政策咨询台,如参保人员有疑问,现场进行解答。同时,充分发挥各乡镇、学校广泛宣传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典型案例、受益人群,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居民医保这项民生工程是惠民政策,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
二是多方配合联动,助推参保进度。积极与县各乡(镇)、教育局、民政局、残联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推动居民医保工作顺利进行。与民政、残联配合由其提供重残和低保人员人数情况,让这部分特殊群体直接列入参保范围。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在召开全县新学期中小学校长会议时将医保工作列入会议议程,要求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三是简化办事流程,经办落实到位。各乡镇设立专门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并且落实责任到人,简化经办流程,方便群众参保。要求各参保学校配备居民医保专职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一名,具体负责该校学生的参保工作。同时我中心在工作人员少的情况下,坚持早上班、晚下班,挤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方便各乡镇、学校办理参保。全面优化服务流程,着力提高居民医保经办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各乡(镇)、教育局、民政局与县政府签定目责任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分工包片责任到人,明确完成目标的时间,并将参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县政府督查室、县社保中心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学校扩面进度及参保缴费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全力推动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