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今日洛宁 > 部门动态

县地税局“四强化”规范教育机构行业税收秩序

时间:2013-07-31 00:29 来源:本站
    近期,针对我县教育机构收费项目征收认定困难、应税和免税项目界限混淆等现象,县地税局采取多项措施,引导教育机构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辅以必要的约谈和评估等手段,有效规范了教育机构税收秩序和纳税行为。
    一是强化税收宣传和政策辅导,服务纳税人。组织召开教育机构税收自查约谈辅导会,发放文化教育行业纳税指南等材料,方便纳税人查找自身涉税问题;通过开展查前约谈、发送自查短信、开通QQ业务群、入户巡查等形式,告知纳税人有关自查要求、自查问题处理原则,解答纳税人对涉及检查范围的税收政策的咨询。
    二是强化外部信息传递应用,疏通纳税人。及时与各级教育部门进行信息沟通,深入了解所辖教育机构的经营状况、师资薪酬、收费标准等数据,在进行分析整理的基础上,及时将涉税信息传递至相关学校,督促其核对应税信息。
    三是强化内部专项评估,引导纳税人。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估小组,根据纳税人自查申报情况,加强与税收征管系统纳税人基本信息的分析比对,对纳税人自查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总结教育行业存在的涉税问题及疑点,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理建议,同时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重点,采取个案评估与行业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部分学校、个别税种开展专项评估,督促纳税人补缴税款。
    四是督促纳税自查补缴税款,警醒纳税人。根据税源排查情况,对未及时办理减免税手续的纳税人,核实其应税收入及免税收入分类登记,督促其办理纳税申报和减免税手续;对已办理减免税手续的,及时进行纳税申报提醒;对不按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纳税申报和办理减免税手续的,按规定予以处理。(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