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医疗卫生政策落实情况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稳步开展
2013年新农合保障范围更大,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更高。全县参合农民达425993人,参合率为99.7%。个人筹资每人60元,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由去年的人均240元提高到280元,本年度参合农民患病住院补偿累计最高可达15万元。3月1日又启动了参合农民重大疾病救治工作,将儿童先心病、白血病、乳腺癌、食道癌、肺癌等20种疾病的相关治疗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实行按病种付费,不受基本药物目录及诊疗项目限制,补偿不设起付线,按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对限额内医疗费用予以补偿。目前已享受新农合补助的参合农民305101人次,补助金额5829.42万元。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全县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通过网上采购药品,购进基本药物3600万元,让利群众750万元。
三、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截至5月底,全县建立居民健康档案425421份,建档率达99%,电子档案同步录入;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28167人、高血压22892人、2型糖尿病2062人、重性精神疾病1384人;重点人群按规定规范管理、日常医疗记录及时更新,今年开展重点人群免费体检已达30000余人,慢性病患者随访45800余次。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5.6%;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8.6%,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6.8%以上;婚前保健610余人;发放健康教育宣传页10万份,举办健康讲座500余期,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准确率进一步提高,发病率呈下降态势。根据各乡(镇)卫生院反馈的情况,全县通过对重点人群的随访管理和免费体检,疾病发现率达到30%以上,实现了公共卫生服务“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的目标。
四、继续实施好“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模式
自2012年3月1日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率先实施住院患者“先看病、后付费”这一诊疗服务模式后,截止目前,县直3家医院和20家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该诊疗服务模式。目前,全县各医疗机构先行垫付资金达860.1万元, 有11932人受益,深受群众好评。
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开展了不明原因肺炎防治,实行周搜索和月“零”报告制度,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二是开展了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坚持肠道门诊制度,保证综合医疗机构肠道门诊监测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开展了艾滋病防治工作,对现住我县的9例艾滋病病人继续抗病毒治疗管理。四是开展了结核病防治工作,3月份培训乡、村两级防痨人员392人,开展3.24 “世界结核病防治日”宣传活动。1-5月份免费治疗肺结核病人124例。五是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开展了“4.25”免疫规划宣传日活动, 1–5月份对0–6岁儿童共接种57036人次,接种率96.1%。通过培训和督导,有效保证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