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采取四项措施深化“法律进机关”工作
时间:2012-08-06 16:36
来源:本站
为全面实施县委、县政府批转的《六五普法规划》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更好地服务“福民强县”、“6+1”攻坚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洛宁县采取四项措施深化“法律进机关”工作。
1、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安排1-2次法律知识学习。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公职人员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制定学习计划,年终有检查有考核。
2、把宪法、刑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广大公务员共同学法的重要内容。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3、充分发挥各级党校法制培训主渠道作用,把干部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列入干部培训规划,明确课程内容和时间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法制教育轮训制度。
4、举办法制讲座。普法讲师团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
1、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安排1-2次法律知识学习。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公职人员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制定学习计划,年终有检查有考核。
2、把宪法、刑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广大公务员共同学法的重要内容。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3、充分发挥各级党校法制培训主渠道作用,把干部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列入干部培训规划,明确课程内容和时间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法制教育轮训制度。
4、举办法制讲座。普法讲师团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