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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12-03-31 08:00 来源:本站
       洛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据豫土集发(2012)1号文件《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该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该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监理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洛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
1.2项目地点:洛宁县县域
1.3项目规模:2297平方公里
1.4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1.5招标内容:洛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服务(含外业踏勘、地籍测量、权属调查、登记发证[指发证前全部工作]、数据库建设)全过程监理
1.6工期要求: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
1.7标段划分: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负责洛宁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服务的质量、技术管理监督)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豫国土资发【2012】27号)文件中《名录》公布的单位;
(3)具有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且取得乙级资质6年(含)以上,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必须含地籍测绘;
(4)2006年以来承担过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或相对应的监理工作;
(5)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职称;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报名时间、地址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相关人员证书、业绩合同、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于2012年3月29日至2012年4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 在洛阳市玻璃厂路9号(中州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天力大厦1319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标书时间为审核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
4.2投标保证金2万元/单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org.cn)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            地    址:洛阳市玻璃厂路9号天力大厦1319室
联 系 人:吴松伟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话:13015588089                 电话、传真:0379-65290180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