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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社采取“四项措施”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时间:2011-11-24 08:00 来源:本站
    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丰富发展模式,提高发展效率,洛宁县供销社采取四项措施,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一是推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既要引领广大农民围绕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又要指导、帮助农民,在工商、税务部门及时登记注册,确认创办专业合作社的合法地位。
    二是拓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领域。在结合洛宁实际,鼓励农民发展养鸡、养鸭、玉米种植等传统种养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引导力度,指导农民发展农机联合、土地流转、资金互助等新型专业合作社,实现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领域的全覆盖。
    三是加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确立一至两家示范社,扩大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增强带户功能,规范内部制度,理顺分配机制,增加经济效益,以规模大、实力强、机制完善的示范社辐射带动其他专业合作社发展。
    四是抓好专业合作社品牌建设。引导专业合作社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积极注册产品商标,开展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专业认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提升专业合作社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