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水乡“立早抓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时间:2010-06-0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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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水乡采取“立早抓实”措施,扎实做好2010年秸秆禁烧工作:
一是早动员、早布置。6月4日组织召开了各村支书、村长、机关全体同志参加的秸秆禁烧、维护新农村建设成果动员大会,以“乡督查、村巡查、领导包片、同志包村包地块”的方案,部署了秸秆禁烧工作,在各村设立不少于2个禁烧督查点,目前明确设立12个督查点;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届时乡政府出动秸秆禁烧宣传车六辆,悬挂过街横幅10条,即发关于“秸秆禁烧、保卫生清洁、环境美化”的宣传单近2500余张,秸秆禁烧告知农户书3300份,行政村秸秆禁烧承诺书每村一份,张贴公告50余张,标语300条,在全乡范围内营造秸秆禁烧大氛围;
三是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禁烧工作力度。成立以乡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乡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书为成员的禁烧领导小组,并要求各行政村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分包到村,同志分包到地块,要求凡是能机收的地块,必须人员进地,严看死守,直至麦收结束。
四是成立督查巡查组和禁烧灭火队,加强值班。乡政府抽调机关同志20人,组成禁烧督查组和焚烧灭火队,佩戴禁烧标志,每天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即刻实施灭火;全天24小时昼夜值班,公布禁烧电话:66021887;
五是严罚焚烧者。在“三夏”农忙期间,凡是发现焚烧的,无论火堆大小、焚烧秸秆多少,对焚烧者一律予以最低200元的罚款,对所属村扣罚转移支付500元,情节严重的,由乡派出所予以相应的处罚,加大对焚烧现象打击力度;
六是禁烧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在维护好新农村建设成果的同时,秸秆由各村统一安排堆放地点,严禁秸秆乱堆乱放,严禁在沿线公路上堆放,凡是有违纪的责令其即刻移除,否则给予50元以上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