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采取“五抓”措施促使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实现新提高
时间:2010-04-0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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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依法行政。县、乡计生部门自觉依法规范部门行为,严格依法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证》等证明、证件审批办理,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做到文明公正执法、廉洁规范行政,积极开展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专项治理,制止搭车收费、乱收费、乱罚款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抓执法效能。在强化计生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的同时,在县纪检、公安、民政、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下,对违法生育及非法收养、抱养婴儿的行为迅速立案查处,依法从严处理。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对象,提交人民法院快速强制执行,有效震慑违法生育行为。
三是抓信访稳定。坚持领导信访日接待制度,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县计划生育信访办法规办公室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及时调处矛盾,尽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上访和群访事件的发生。
四是抓群众监督。建立并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对依法行政工作实施动态监督评议,发挥“12356”阳光计生热线、计生群众监督信箱作用,形成了立体化、全覆盖的依法行政监督体系,广泛接受群众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五是抓行风建设。在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大力倡导调查研究、干事创业、执政为民、求真务实之风,树立计生干部的良好形象。同时,借助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流动人口评计生、下评上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高,促进行业作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