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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检察预防经验被人大推广

时间:2010-02-01 08:00 来源:本站

 

    “2009年,我院通过办案,针对如何确保涉农资金安全使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建立涉农资金预防联动机制的建议……”近日,县检察院检察长郭现营应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林邀请,向政府职能部门介绍工作经验。据悉,这在当地尚属首次。
    建立涉农资金预防联动机制,是洛宁县检察院去年的一个工作亮点。促使这项机制建立的,是一封群众举报信牵出的侵占涉农资金案。
    2009年4月,洛宁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赵村乡干部段某在3名五保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冒领了他们10个月的五保金,总计6500多元。该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迅速调查。经查,段某犯罪事实清楚,被冒领的五保金已被段某用于报销村电话费、归还村欠款等。
    案件审结后,追还的钱款重新发放到五保户手中。然而,此案引发的思考并没有结束。办案人员发现,涉农资金的发放过程要经过村干部造册、乡镇政府上报、财政局拨款等程序。资金拨付下来,由村干部到乡镇政府代领后才能发放到村民手中。这样的发放过程中间环节过多,极易造成涉农资金被侵占、挪用甚至贪污。针对此,职务犯罪预防局向民政局、粮食局和林业局发送检察建议,要求整改涉农资金发放程序。随后,还建议各乡镇财政局、民政局等涉农单位召开联席会议。
    最终,联席会议采纳了检察机关实行涉农资金预防联动机制的建议,将涉农资金的发放过程简化为:村委、乡镇政府造表后,给每个村民开设银行账户,财政局直接将钱款打入账户,村民在本乡镇就可以取款使用。
    看到五保户的利益得到了维护,洛宁县检察院没有就此止步,他们针对县域内投资建设热点、百姓关注的工程,引入涉农资金预防联动机制,对部分村土地补偿款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等方面展开调查,及时消除职务犯罪隐患,确保了2000多万元涉农资金的安全使用和高效运行。
    洛宁检察建议的成效,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林的关注。2009年12月20日,洛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刘永林打电话,邀请郭现营与会向政府职能部门介绍工作经验。随后,还号召与会单位认真学习检察院的工作经验,自找差距,以服务民生为本,为打造平安洛宁、和谐洛宁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