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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乡强化措施做好“三资”管理工作

时间:2009-06-24 08:00 来源:本站

 

    兴华乡自2009年4月实施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洛宁县试点工作以来,坚持在村民自治的框架内,保持“三资”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五权”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机制,引入“4+2”工作法,创新规范“三资”的科学管理模式,切实有效地化解了农村因“三资”管理而引发的矛盾,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深化三务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具体工作中,兴华乡把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作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着力点,在盘清集体家底,彻底清查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中引入“4+2”工作法,让群众全面参与村级事务、财务的管理,并与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逐步了形成有人管理、有人监督、相互制约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模式。
    二、加强组织领导,公开规范操作。在核查工作中,该乡一是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各行政村成立“三资”普查领导小组和“村党务、村务监督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出了一整套“三务”公开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办法,统一编制了“三务”公开的范围标准和《“三资”管理流程图》;三是以便民服务大厅为依托,设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四是认真普查清理,严格出榜公示,建立了资金、资产、资源的三本台帐;五是村报帐员在负责向村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报帐的同时,对三本台帐实行动态管理,要求重大“三资”增减情况,须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时,向村民进行公示并由报帐员进行解释;乡“三资”领导小组、镇核算中心及村委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抽查。确保帐证、帐帐、帐实相符。
    三、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两项工作顺利进行。为保证“三资”管理和“三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该乡一是成立专门督查组,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和标准,定期到各村进行督促指导;二是明确把 “三资” 委托代理服务和党务村务工作纳入2009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二是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建立专项工作的定期督查和奖惩机制;三是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不执行“三资”管理各项制度,虚报瞒报“三资”处置、收益情况,以及造成较坏影响的农村干部和代理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从严从快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全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三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目前,全乡已完成了25个行政村“三资”普查登记、清产核资复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和数据微机录入等项工作。